答:可以在江门市内通办,自2021年6月1日开始,江门市全面启动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适用范围
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可按规定受理以下婚姻登记业务:
江门市户籍居民市内跨区域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其中,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按登记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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