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居住就业入户(外省市)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
博罗县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实际居住就业(创业)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④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借住证明)。
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⑥工商营业执照。
⑦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的材料。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
【拓展阅读】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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