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世纪以来,我国已经历了15年-1906年、1920年-1934年、1946年-1955年、1966年-1976年四个地震活跃期。在第二个地震活跃期期,我国共发生12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造成25-30万人死亡。在第四个活跃期的十年间,我国共发生14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造成27万人死亡和数百亿元的经济损失。在此地震活跃期,发生过1976年巴音木仁6.2级地震,也发生过1970年西吉5.5级地震,有117人死亡。
2、历史地震和现今地震大量资料的统计表明,地震活动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在一个时间段内发生地震的频次高、强度大,称之为地震活跃期;而在另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地震相对频次低、强度小,称之为地震平静期。根据地震发生的特征,又可在活跃期中划出若干“活跃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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