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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报建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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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去房管所就知道了,现在建房不都需要相关手续。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律师解析:去房管所就知道了,现在建房不都需要相关手续。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1种观点: 农村建房报建手续办理具体如以下:1、申请人先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建房申请表》,注意这里的申请人一般只户主;2、村委会开会讨论之后,对符合建房条件的,签署意见书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则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3、村委会将申请提交到乡建办,由乡建办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组织人员实地勘察;4、对符合条件的,公布初审意见,若没人反对的,则上报到县国土资源局审批;5、县国土资源局受到材料之后,收取一定比例的建房保证费,并颁发建房工程许可证;6、拿到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建房开工了,但是在开工前要上报到乡建办,由乡建办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全程管理;7、建房完成后,申请人到乡建办申请竣工验收;8、乡建办会同县有关部门现场查验,按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后再退还建房保证金;9、申请人携带验收合格证,向国土局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10、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办退休需要的手续如下:1、前往社保局养老待遇科,查询自己是否符合退休条件;2、符合退休条件后,可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申领表并填写,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3、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去初审窗口办理申请;4、初审后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即可领取退休证。农村办退休需要的资料: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一寸照片,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3、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街镇乡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报建程序虽没有商品房报建程序那般繁琐复杂,但也不简单,其中涉及到的部门便有2-3个,步骤手续就达到9个之多。【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审核、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批准后,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镇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四、镇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法律依据: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一)抓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村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予以公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规划。(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第1种观点: 农村建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村民住房平面图。因为各地报建时要提供的材料是有差别的,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报建单位为准。农村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农村自建房报建要符合哪些条件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建房审批手续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1、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4、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5、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3种观点: 农村建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村民住房平面图。因为各地报建时要提供的材料是有差别的,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报建单位为准。农村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农村自建房报建要符合哪些条件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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