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但没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正常处理就可以,如果要在税前扣除就要向对方要。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第六条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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