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
3、口头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十四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被征求意见机关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Copyright © 2019- insurancechain.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