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国“”和全省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部署安排今年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社会建设新局面,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刚才,张科同志总结了20--年 全市社会建设工作,部署了今年任务,姚康同志就进一步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作了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的坚强领导和省社工委的支持指导下,我市深化在社会复杂多元基础上实现和谐崛起的思路,扎实推进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省市共建、系统谋划、理论研究、改革、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成效明显,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制度和工作基础。但是,也必须看到,我市社会建设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社会建设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社会建设机制和管理模式还有待创新,领导干部推进社会建设的能力水平还相对薄弱,等等。
党的明确了社会建设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最近召开的全省社会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民生社会、平安社会、公平社会、活力社会、法治社会“五个社会”的要求。根据、省的部署,适应新的形势,提出了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目标,明确了社会建设工作的更高要求。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与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工作成果的巩固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社会建设放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来谋划,放在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多作贡献的使命责任中来考量,着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推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广东特色、东莞特点的社会建设新路子,努力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
一、要夯实物质基础
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没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将变成“空中楼阁”。没有社会建设,经济建设也将难以为继。因此,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把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改革开放30 多 年,东莞长期保持两位数经济增长,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东莞奇迹”。与此同时,我们享受到了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福利,促进了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近几年来,由于我们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我市发展速度连续低位徘徊,在全省处于垫底位置,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必须看到,如果经济增长长期“失速”,不能尽快迎来转型升级的“拐点”,不仅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难以解决,而且社会建设也难以有效推进。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总量、人均均量和运行质量同步提升,再创转型发展的新“东莞奇迹”,即既有增长速度又有发展质量的奇迹,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要处理好加快发展与调整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全力以赴推进“三重”建设,着力打造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三个增长极,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促进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大力扶持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发展创新型经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努力使经济发展更多地依靠现代产业带动,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地依靠区域发展协调互动,进一步“做大蛋糕”、“做优蛋糕”, 为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要强化服务职能
的管理能够调节市场失灵、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促进经济社会进步;的服务能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长期以来,社会建设职能缺位,管理模式滞后,该管的事没有管好,不该管的事管得太多,既不利于提供服务,也不利于强化管理。下来,要着力于强化社会建设职能,正确处理与市场、与社会等重大关系,加快职能转变,主动向社会让渡空间,解决好在社会建设中“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改革,切实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协同监管的有效举措,力争使东莞成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监管最到位的城市之一。健全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落实向社会组织放权和购买服务目录,确保职能“放得下、转得出”,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活”。要在履行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突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以平安东莞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四化五警”建设,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加大治安防控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作为一个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晴雨表”的作用,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突出化解信访积案,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建立信访联合接处机制,探索“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信访工作模式,提高信访办理效率,推进信访矛盾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突出改革创新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继承和借鉴过去好的经验做法,但更关键的是要创新。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总结经验规律、加强实践探索,加快推进机制创新。结合东莞实际,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改革创新。一方面,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抓好市80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简化注册程序,引导社会力量成立更多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枢纽功能,推动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联合监管、优胜劣汰和评估考核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以我市作为全省基层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快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基层自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结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村级改革,推动政务、村自治事务和村集体经济“三分离”。合理规划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四、要坚持民生优先
一个社会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将导致日益悬殊、社会不满增加,甚至社会动荡、经济滞胀。随着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强烈,一些群众有时为争得一分公平甚至比争得几分利益还要执着。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基本取向和价值追求,逐步构建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系、制度安排,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 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确保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温饱无忧、体面尊严、更有品质地生活。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资源投放到基本民生项目上,加快建立人人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把经济发展的实惠装进群众的腰包。实施新一轮“双到”扶贫,完善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帮扶质量。各级和领导干部要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灾有所救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员人口管理体系,完善积分制、居住证制度,有效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问题,让在东莞学习、生活、工作的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
五、要注重道德教化
加强社会建设,既需要法治的强制力量,也需要德治的教化作用。 一方面,要以 法治东莞为载体,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执法机关,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律的权威,真正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建立决策评估和纠错制度,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结合普法教育,强化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参与社会管理,理性监督,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 。 另一方面,要以推进文明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当前社会领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等问题。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民众生活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实施公民心理健康工程,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引导社会成员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要推动多元共治
社会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要求,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完善部门工作考核和督促检查机制,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工青妇“枢纽型”组织和各类经济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积极协同功能,大力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社工+ 志愿者”模式,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进一步 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基础作用,加快形成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要继续加强与省社工委的共建与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工作指导,继续落实和完善社会建设“1+7”体系,完善购买公共服务、补贴项目等公共支出,加大对基层欠发达镇村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要加强学习、理论研究、专业培训、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各级党政干部领导、组织、推动社会建设的能力水平,建设一支既懂经济建设又懂社会建设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同志们,加强新形势下社会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争当全省社会建设排头兵,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构筑坚实的社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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