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1、一般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既遂的量刑是:
(1)犯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既遂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1)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
(2)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
(3)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1)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时间条件。
(2)如果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只是实施了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就只是犯罪预备,而不能成立犯罪既遂。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这是构成犯罪既遂的实质要件。这里说的构成要件的齐备,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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