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奖罚制度安全秩序部安全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执行。
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不出现问题,使安全员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处罚办法。
1. 迟到、早退,按公司制度执行。
2. 请病、事假的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3. 安全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听从命令及不服从纠正者,记过一次。
第三次除名。
4. 安全员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制服、帽子、胸卡等,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给予警告,月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理。
5.当班时,举止不端,大声喧哗,扎堆聊天,污言秽言者记过。
6. 当班时,在非吸烟区、客用区吸烟、行走时吸烟者每次扣除月奖金10元。
7. 安全员上岗时,不准打私人电话,违者每次扣除5元。
8. 不按规定出操、训练者,每次扣罚5-20元。
9.当班时,安全员不按规定站岗、巡逻者每次扣除20元。
10.当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除10元。
11.私拿、挪用小区内物品的,扣除当月奖金,性质严重者除名。
12.当班时睡觉,脱岗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除50元。
13.非工作需要或非当班时间,私自在业主区域或工作部位逗留、游逛者,每次扣除5元。
14.当班时精神萎靡不振、带有醉态者,每次扣除50元。
15.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警用器材、通讯工具等,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全月奖金。
奖励:1.敬语服务,礼貌周到,助人为乐,服务主动热情,受到业主或部门表扬的,给予10-50元的奖励。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上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小区内财产和业主安全免受损失的,给予20-100元的奖励。
3. 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揭发举报违法违纪的,给予月工资总额10-100%的奖励。
4. 捡拾贵重财物主动交公者,工作业绩突出者,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月工资总额5%-20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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