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外调解的意思是当事人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时,由人民以外的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有关部门可以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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