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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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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

1、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为前提;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被申请人;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作为复议机构,引起争议;

4、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审查内容;

5、以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为结果;

6、这是一合法的程序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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