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收费制度
一、电费或应收电费结算凭证发出后,收费人员应及时回收电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价和收费规定,不得随电费代收国家明令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费、保证金等。
二、二、用户交费的期限、收取违约金的规定以及催收电费的措施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不论坐收或走收,收费人员都要及时将当日收回的电费上交或存入银行,当日回收电费的回收率达到100%。不及时而发生的电费丢失和被盗事件,由具体责任人负责,供电所收费制度电费或应收电费结算凭证发出后,收费人员应及时回收电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价和收费规定,不得随电费代收国家明令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费、保证金等。
二、用户交费的期限、收取违约金的规定以及催收电费的措施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不论坐收或走收,收费人员都要及时将当日收回的电费上交或存入银行,当日回收电费的回收率达到100%。由于上交不及时而发生的电费丢失和被盗事件,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如发现截留和挪用电费者,将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为保证电费工作的严肃性,对抄表收费人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供电所抄表员岗位职贡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及有关行
规,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有关规程。
二、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原则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电价方面
的、以及文件精神,对本所所辖负有完成抄表,催费的责任。
三、抄表时必须按期到位抄表,要做到正确抄表,正确计算,
不能漏抄,估抄和错抄,账本上数字要填写清楚,字迹工整。
四、抄表卡上的日期、地址、户名、表号、电度要与实际相符,
对表计所配互感器的倍率要进行核对,经常检查表盖,封铅是否
完好,抄表纸应严格保管,不得遗失。
五、抄表员在完成抄表情况下,要对未交电费用户进行催费,让
用户及时交费。
六、在抄表过程中,严格执行抄表收费制度,做到“五统一”、
“四到户”、“三公开”,如发现计量不准确,电表烧坏等现象应
及时处理。
七、坚决杜绝“人情电、关系电、权利电”和一切用电不交费的
行为,拒绝乱加价、收费、乱摊派行为。
八、除抄表外,负责辖区内电网的生产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九、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供电所安全员职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
发的规章制度。
二.提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四、组织对35kv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五、抓好安全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六、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七、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考试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认真贯彻田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皮。
二.提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利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贾任制的落实`监督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救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两乎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
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眢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四、组织对35kv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扪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
的管理。
五、抓好安全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统计和上
报工作。
六、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
意见,并详细饮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七、依法保护供电区坡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穆学习、考试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铁楼供电所考勤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局里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本所全体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如有不服和不愿意执行的将上报上级上级部门。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所里规定的按时值班,准时交,正常值班期间除重大节日、重大保电活动外,增加值班人员,每星期四中午12点为交时间。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做到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整理文件、资料、填写值班记录、以及各种台账,保持座机电话畅通。
四、抄表收费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除特殊情况外,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条,由所领导批注),任何事由请假,所领导只能批注3天权限,3天以上必须向局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五、正常值班期间请假1天,扣除50元,3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无故旷工1次罚款100元,两次以上汇报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扣除工资,抄表期间请假1天扣除80元,3天以上不享受当月月将及安全奖、补助费,半年结算,年终电费结算抄表,请假1天,扣除100元,3天以上报上级部门扣除工资。
六、望全所人员都能遵规守纪,对本制度有意见的,人员有权向局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汇报。
七、本制度从20__年_月_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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