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县级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章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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