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需要证明的事项有: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行为人有过错。
第三个要件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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